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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道路运输局组织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输专项治理工作
2019-11-07   【打印【关闭】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近期,我局就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本次活动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主线,要求行业管理部门、运输企业结合“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暨甘肃省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危货运输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环节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净化燃气运输市场,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危货运输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准入管理。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许可要求,强化危货运输资质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对照申请许可档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和运输资质进行核查;严格审核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剧毒化学品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非罐式专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严禁危货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超载运输;进一步规范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二是切实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切实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运输安全隐患排查、车辆及设备安全技术状况和维修检测情况等台账记录,检查车辆技术档案是否齐全;检查危货运输企业出车安全例检记录台账、车辆行驶日志是否完备,车辆消防、应急救援器材是否配备齐全,确保消防器材、标志、设施符合规定;检查运输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车辆行驶轨迹和监控记录是否合规合法。
      三是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检查力度。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组织专门执法力量,重点排查治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等行为,及时对群众举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违规运输行为等安全隐患进行核查处理。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局